- 台灣自2021年5月中起因肺炎疫情大爆發,對經濟產生嚴重衝擊,政府為協助企業與民眾,推出統稱『紓困4.0』方案
- 各項紓困方案,有針對個人或企業,也分適用於全國或各縣市民眾
- 這邊將彙整已經通過並且公告的各項紓困方案,協助有需要的民眾與企業查詢與申請
台灣自2021年5月中起因肺炎疫情大爆發,對經濟產生嚴重衝擊,政府為協助企業與民眾,推出統稱『紓困4.0』方案,以實際行動支持,期盼可以讓國人減低影響。各項紓困方案,有針對個人或企業,也分適用於全國或各縣市民眾。在這邊將彙整已經通過並且公告的各項紓困方案,協助有需要的民眾與企業查詢與申請。
全體國民適用
公告日期:2021/05/27;公告單位:勞動部
申請期間:
自民國110年(2021年)5月28日起,到11月30日為止
申請條件:
(一)在疫情期間受到影響的投保單位,以及被保險人,符合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 條第3項之規定,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之產業或事業,及與產業相關之職業工會被保險人。〈簡單理解:受到肺炎疫情影響的產業或企業,以及個人〉
(二)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向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者。〈簡單理解:受肺炎疫情影響,已經開始執行無薪假的公司(有向政府通報)〉
緩繳期間:
110年4月份至110年9月份計6個月的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自寬限(限繳)期滿日起算,得延後半年繳納,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
- 查詢受理及諮詢電話:(02)2396-1266分機2222、3666
- 傳真受理號碼:(02)2321-2214、(02)2391-0630、(02)3393-1772、(02)2321-4665
- 書面受理郵寄地址:100232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2.民政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緩繳展延期限到110年12月底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金管會
申請期限:
自民國110年(2021年)12月底
適用對象:
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之民眾
協處措施:
(一) 信用卡款項:信用卡帳單之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
(二) 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申請方式:
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倘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如仍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亦可在上述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請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經濟部
客服專線:(02)7752-3522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經濟部
客服專線:0800-000-257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經濟部
客服專線:
0800-002-57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0800-628-988 (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經濟部
客服專線:
0800-002-571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0800-628-100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經濟部
服務專線:
0800-618-885;0800-089-921 (信保基金-防疫千億保)
0800-219-666 (聯輔基金-融資診斷輔導)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經濟部
諮詢窗口:
0800-819-688 (輸出入銀行)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衛服部
諮詢專線:1957
10.衛服部 – 因應疫情擴大急難救助(符合者每戶發給1~3萬元)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衛服部
諮詢專線:1957
11.衛服部 – 孩童家庭防疫補貼(育有未滿2歲孩童,每人1萬元)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衛服部
諮詢專線:1957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衛服部
諮詢專線:1966 (居家、社區長照機構)
諮詢專線:1957 (身障家托、早療機構、托嬰中心保母)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衛服部
諮詢專線:1966 (長照機構)
諮詢專線:1957 (社福機構、社福事業)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教育部
對國小以下孩童及國中、高中、五專前三年身心障礙學生,補貼每名孩童1萬元,以減輕家長於孩童居家防疫期間之照顧負擔。符合資格之孩童監護人,免提佐證資料,持孩童的健保卡及監護人的金融卡,可透過專屬網站或ATM領取現金1萬元,預定自6月15日起開放請領。
符合補助資格(停止到園期間按幼兒當月就學日數收(退)月繳費用,且正常支付教職員工全額薪資)者,得採線上方式申請補貼其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110年5月至7月期間每名員工最高補助4萬元為限,並得依受疫情影響情形或停課期間按比率核予補助。
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自設廚房學校廚工薪資及午餐運作成本,以110年5月至7月期間每個員額最高補助學校4萬元計算;以及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契約補償團膳業者已備食材成本損失。
(四)大專校院受影響學生
補助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且具學籍之學生,經學校認定並已提供緊急紓困助學金及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予學生者,教育部將補助大專校院助學紓困經費。
社區大學於110年5月至7月期間停課達1個月或學員人次(或學雜費收入)減少達10%,以本國全職員工每人4萬元發給薪資補助,並核實補助「場地租金」最高30萬元。社區大學講師符合任一個月損失達50%者,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
(六)留遊學服務業
符合申請資格者,110年5月到7月營業額減少達50%,依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乘以4萬元,補貼其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
本國國民且非任一單位之全職員工,因契約或工作暫停或取消,110年5月到7月任一個月酬勞減少達50%,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
對象一:
符合申請資格者,110年5月到7月任一個月營業額減少達50%,依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乘以4萬元,補貼其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
對象二:
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全職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以其雇用員工數每位1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事業之受雇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共4萬元之補貼,由事業一併具領轉發。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勞動部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勞動部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勞動部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勞動部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勞動部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勞動部
台北市政府
公告日期:2021/05/31;公告單位:台北市政府
申請期間:
自民國110年(2021年)5月1日起,到7月31日為止
適用對象:市民、失業勞工、商家
各項內容與申請條件如下:懶人包下載(按下即可)
新北市政府
公告日期:2021/05/31;公告單位:新北市政府
(一)個人就業-「青年參與公部門創新及防疫見習」計畫
※青年事務委員會
1.對象:18-35歲在新北市設籍或就學大專院校在學生、應屆畢業生
2.期間:110年7-8月
3.見習範圍:協助規劃創新政策為主、防疫工作為輔
4.見習津貼:160元/時
5.見習名額:300人
6.見習機關:本府各機關及區公所
7.報名相關請上 「新北市政府青年事務委員會」粉絲專頁公告。
聯絡窗口:
鄭小姐 (02)29603456 分機8632
謝小姐 (02)29603456 分機8707
李小姐 (02)29603456 分機8678
曾先生 (02)29603456 分機8811
(二)個人就業-減班勞工紓困
※勞工局
1.輔導簽訂「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
2.擴大「義務律師免費代理調解服務」適用對象至因疫情衍生勞資爭議的勞工
3.勞資爭議涉訟補助(含律師費、裁判費及生活費)
聯絡窗口:
※輔導簽訂「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
(02)2960-3456分機6511、6510、6545、6546、6525
※擴大「義務律師免費代理調解服務」適用對象至因疫情衍生勞資爭議的勞工:
(02)2960-3456分機6517、6518、6520、6521、6527、6528、6533-6536
※勞資爭議涉訟補助:
(02)2960-3456分機:6517、6518、6520、6521、6527、6528、6533-6536
(三)個人就業-失業勞工
※勞工局
在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外,加給生活扶助金最高1萬1,800元
聯絡窗口:
許先生
(02)2960-3456分機6312
異地辦公電話
(02)2298-3573 (02)2298-3574
(四)家庭扶助-「急難慰助」計畫
※社會局
負擔家計者因疫情影響而暫時無法工作、住院、產業停工等導致全家生活陷困,且未能領取相關勞工補助或失業救助,但不可與衛福部補助重複,每戶補助1萬元。
聯絡專線:
急難救助專線:
0800-292929
(五)家庭扶助-社會住宅紓困協助
※城鄉發展局、原住民族行政局
1.紓困協助方案及適用對象:
社宅承租人:得申請4個月租金緩繳50%,於第5個月起分12期無息攤還並加計當月租金,惟攤還期限不得超過原租約期限,逾期未繳納將加計違約金4%。
2. 適用範圍:
現居於新北市板橋府中、新莊新豐、永和秀朗、永和國光、三峽國光、三峽北大、三重1、2、3館及、中和秀峰(附屬事業除外)及新店央北、三峽隆恩埔、新店中正之社會住宅承租人。
聯絡窗口:
※城鄉發展局
廖小姐
(02)2960-3456分機7266
許小姐
(02)29603456分機7271
異地辦公電話 (02)2950-6206分機212
黃先生
(02)29603456分機7265
異地辦公電話 (02)29506206分機213
※原住民族行政局
龎小姐
(02)29603456分機3961
(六)家庭扶助-新北市各區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關懷救助計畫
※民政局
1.經費運用:防疫基金由區長統籌運用,審酌個案情形給予適度協助。
2.物資提供:以購置容易存放之食物及日常必須之民生用品為原則,儘量避免需冷藏、冷凍及易腐壞之食品。
3.發送方式:由里幹事、里鄰長進行家庭訪視,了解個案實際需求,並協助物資發送。
聯絡窗口:
李先生
(02)2950-3456 分機7909
(七)業者經營-各類稅賦減免、緩徵
※財政局(稅捐稽徵處)
1.房屋稅減免:
(1)飯店旅館業及其他營利事業,停歇業及申請縮小營業面積者,改課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由3%→2%)
(2)配合防疫停業之營業場所及公有場館業者,停業期間主動改課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由3%→2%)
2.娛樂稅減免:
(1)查定課徵業者主動減徵110年5月15日至8月31日查定稅額30%。
(2)配合政府停業之查定課徵業者,主動辦理停徵。
(3)查定課徵業者,可辦理停歇業或異動設備,按天數減免。
3.牌照稅減免:
各類車輛辦理停駛後未使用期間按日免徵。
4.租稅緩徵:
(1)因隔離檢疫或治療者,可申請房屋稅延期,展延至110年6月30日,延長期限屆滿,仍接受隔離治療者,繳納期限展延至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20日。
(2)受中央紓困對象或疫情影響者,可申請牌照、房屋、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至多1年、分期至多36期。
5. 財政局紓困懶人包(點選下載)。
聯絡窗口:
※房屋稅減免:
陳先生
(02)8952-8200分機510
薛小姐
(02)8952-8200分機241
※娛樂稅減免:
楊小姐
(02)8952-8200分機635
許先生
(02)8952-8200分機603
陶小姐
(02)8952-8200分機631
※牌照稅減免:
尤先生
(02)8952-8200分機181
鍾小姐
(02)8952-8200分機380
程小姐
(02)8952-8200分機638
※租稅緩徵:
1. 隔離檢疫或治療者,申請房屋稅延期:
薛小姐
(02)8952-8200分機241
2. 受中央紓困對象或受疫情影響者,申請牌照、房屋、地價稅延期或分期:
(1)牌照稅
尤先生
(02)8952-8200分機181
(2)房屋稅
薛小姐
(02)89528200分機241
(3)地價稅
邱小姐
(02)89528200分機601
(八)業者經營-市有不動產之租金、權利金減收及罰緩等展延繳款
※各局處
1.減收租金及市場使用費50%:
(1)承租市有不動產作營業使用且未給予租金優惠之承租人(不含政府機關及所屬事業機構、連鎖超市(商)、公用事業機構及電信事業機構等)。
(2)市府市場處經管或委外經營之零售市場、攤販集中場(區)、超級市場及出租攤(鋪)位、營業場地之使用人。
(3)減收期間:110年5月15日~8月31日。
2.減收權利金:促參及設定地上權案供營業用110年5月15日~8月31日權利金最高減收35%並與108年營收比較。
3.租金、使用補償金、權利金、市場使用費及各項罰緩繳款期限展延3個月:民眾依各機關學校規定或約定應繳納之租金、使用費等及各項罰緩,一律展延繳款期限3個月,並授權各機關學校自訂相關執行方式。
聯絡窗口:
※市有不動產租金及使用補償金(財政局):
陳先生
(02)2960-3456分機8314
游小姐
(02)2960-3456分機8306
羅小姐
(02)2960-3456分機8302
※相關規費及罰款(財政局):
江小姐
(02)2960-3456分機8235
甘小姐
(02)2960-3456分機8383
※市場攤販之租金及使用費(市場處):
姜先生
(02)2276-5006分機1001
莊先生
(02)2276-5006分機1003
廖小姐
(02)2276-5006分機1006
※促參案及設定地上權(經發局):
蔡先生
(02)2960-3456分機5502
許小姐
(02)2960-3456分機5490
王小姐
(02)2960-3456分機5491
※學校游泳池、體育館及停車場(教育局):
學游泳池-顏小姐
(02)2960-3456分機2657
學校體育館及停車場-施小姐
(02)2960-3456分機2780
※運動中心、場館(體育處):
(02)2962-0462 轉各運動中心、場館承辦窗口
※停車場及風景區賣店(觀光旅遊局)
林小姐
(02)2960-3456分機4151
(九)業者經營-本市藝文創作者及團隊
※文化局
1.場地租金全額退還:因本市藝文場館關閉致取消演出檔期之團隊,全額退還所有費用,並將於場館開放後,視狀況優先提供所需檔期。
2.從優從寬核撥補助:受本府補助之計畫,將從優從寬快速核發第一期補助款,協助團隊度過難關。
3.爭取中央紓困補助:文化部「藝文事業營運損失補助」申請期限至6月17日,將協助開立證明文件,協助團隊申請送件。
4.紓困補助專業諮詢:為協助本市立案團隊向文化部申請紓困補助,將於6月6日、6月10日開設兩日辦理「申請文化部紓困補助諮詢專業輔導團」線上課程,提供各項專業諮詢,協助團隊審視文化部補助申請文件,俾團隊能快速申請申請紓困金。
聯絡窗口:
廖小姐
(02)2950-9750 分機113或106
簡小姐
(02)2276-0182 分機314
(異動辦公)
(十)業者經營-公車價差補貼
※交通局
維持原補貼政策,不因疫情影響運量大幅下滑改變補貼政策(按前一年度平均運量按月先撥付8成),以減低業者營運負擔。
聯絡窗口:
謝小姐
(02)2960-3456 分機6809
韓小姐
(02)2960-3456 分機6922
蕭小姐
(02)2960-3456 分機6919
(十一)業者經營-停車場經營業
※交通局
本局委外管理之停車場,按同期減收比例各自分攤一半原則減收,碼頭則減半收取使用費。
聯絡窗口:
黃小姐
(02)2970-2960 分機8510
張先生
(02)2960-3456 分機6803
(十二)業者經營-農會超市、小農及漁民
※農業局
1.美味農業得來速:
(1)輔導農會於農會超市或農村社區小舖推出「美味農業得來速」-底家自煮防疫組合包,協助本市青農行銷品牌有機蔬菜及各農會加工商品。
(2)透過各農會臉書粉絲專頁或電商平台預定,依安排時間至現場以行動支付分流取貨,減少接觸,降低逗留風險。
2.營養午餐有機蔬菜銷路:
(1)由新北果菜公司整合各家團膳業者及小農供應之有機蔬菜,協助媒合量販通路商、需求公司,增加銷售通路,亦透過市場批發機制進行銷售拍賣。
(2)因應疫情推出「防疫安心有機蔬菜箱」網購宅配方案,於防疫期間每周限量供應。
3.漁民紓困:
(1)漁產防疫組合包:集合本市優質新鮮漁產品,推出「防疫組合包」特惠價1500元(含運)宅配到家。
(2)漁產品國內運費補貼:因疫情影響,補貼漁民組織、產銷班、漁民、養殖漁戶銷售運費,每單位上限2萬元。
(3)電商上架費用補貼:因疫情影響,補貼漁民組織、產銷班、漁民、養殖漁戶電商平台上架費,每單位上限2萬元。
(4)漁筏監理執照核換發免費: 因防疫期間漁筏檢查之案件,免收檢查費及換照費。
(5)外籍漁民盥洗室免費:本市轄下6處漁港外籍漁民盥洗設施,免收使用費。
聯絡窗口:
※農業局
林先生
(02)2960-3456 分機2914
劉先生
(02)2960-3456 分機3117
王先生
(02)2960-3456 分機2954
※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陳先生
(02)8952-6055分機147
(十三)業者經營-社區大學
※教育局
1.調高基本補助款,由每位學員70元提高至補助100元,共計將補助約400萬元。
2.補助各社大發展線上課程及防疫相關配套措施。
聯絡窗口:
林小姐
(02)2960-3456 分機2599
(十四)業者經營-庇護工場
※勞工局
1.在職訓練補助計畫
2.結合勞動部提供租金補助
聯絡窗口:
呂先生
(02)2960-3456 分機6598
吳小姐
(02)2960-3456 分機6589
邱先生
(02)2960-3456 分機6588
(十五)業者經營-建照、雜照增加建築期限
※工務局
1.109年4月16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已取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目前仍為有效之建築執照,即日起自動增加建築期限2年
2.公共工程廠商也得檢具事證向主辦機關申請展延工期
聯絡窗口:
夏小姐
(02)2960-3456分機7757
(十六)業者經營-觀光業紓困
※觀光旅遊局
協助旅館業者爭取申請交通部防疫旅館50%空房,每房500元補助。
聯絡窗口:
王小姐
(02)2960-3456分機4173
(十七) 其他-交通罰單繳費期限延1個月
※交通局
繳費期間在5月15日至6月14日的交通違規通知單一律順延至7月14日。
聯絡窗口: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違規裁罰課
(02)8978-6101
桃園市政府
公告日期:2021/05/31;公告單位:桃園市政府
申請期間:
自即日起,到民國111年(2022年)6月30日為止
適用對象:受到疫情影響的市民朋友
計畫內容:
桃市府預計再釋出上千職缺,包括文書整理、環境清潔整理及防疫作業等工作,即刻開放民眾線上預約登記,亦將有專人聯繫說明推介事項。
補助每人每月最高工作80小時,時薪160元,每月最高核給12,800元,每人最長補助6個月。
申請方式:
申請登記本計畫的民眾可親至桃園就業中心、中壢就業中心或各區公所就業服務台現場登記,亦可採電話或線上預約登記。
更多資訊歡迎來電洽詢: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就業職訓服務處:(03)332-2101分機8015
新聞發布及聯絡人: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認定給付課 張蕙靖課長(03)332-2101分機8015
台中市政府
公告日期:2021/05/28;公告單位:台中市政府
適用對象:受到疫情影響的市民
紓困內容:
(1)「非自願失業勞工生活補助及子女就學補助擴大辦理」
設籍台中並在台中工作的15歲以上本國勞工,依「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實施無薪休假3個月以上而終止勞僱契約,都能申請「非自願失業勞工生活補助及子女就學補助擴大辦理」方案,每人每次可補助1個月基本工資的生活補助,最多2個月;及子女就學補助,國中小每名5,000元,高中以上每名8,000元,但不可與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重複申領。
若是因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3個月以上,經勞工局輔導但未能獲取政府各部門機關相關資源協助(如安心就業、充電再出發計畫等),「非自願失業勞工生活補助及子女就學補助擴大辦理」方案也提供「協商減少工時生活困難補助」,每人每次3,000元,每人以請領一次為限。
(2)「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延長一年」
已申請青年創業貸款300萬以內利息補貼,其補貼期限於今年到期的申請人,考量疫情影響營運,勞工局會主動通知申請人以書面敘明受疫情影響原因並提出申請,經審查後,補貼期限即可由原本的24個月延長為36個月。
(3)「安心即時上工」
工作津貼每人每小時核給160元,每月最高80小時,每人最長以6個月為限,總計最高核給7萬6,800元。
只要受疫情影響的勞工於申請登記日前1年內,有勞保或就保投保紀錄者即可參加;如申請推介派工至離島及55個原住民地區,則不限資格。
除上述3項措施,市府將全力配合中央「安心就業計畫」,在計畫實施期間內,與雇主協議減班休息,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的勞工(含按月計酬全時勞工;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的部分工時勞工),可申領勞工投保薪資與協議薪資差額的一半,按月補貼,每月最高可領1萬900元,最長12個月。
聯絡窗口: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廖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708
公告日期:2021/05/27;公告單位:台中市政府
適用對象:受到疫情影響的社會住宅承租戶
計畫作法:
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去年針對社會住宅承租戶辦理租金延後繳納方案,隨著疫情持續升溫,市府決定繼續辦理,即5月27日起承租戶可申請租金延後繳納,最長可延後繳納4個月份租金,減緩短暫經濟困頓。
承租戶去年已申請延後繳納租金,該延後繳納期數尚未繳還,該期數將併入這次可申請的最長4個月額度內,若延後繳納期過後仍無法繳納租金者,將依契約規定解約,由遞補戶依序遞補。
聯絡窗口:
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 陳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9308
台南市政府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台南市政府
高雄市政府
公告日期:2021/06/03;公告單位:高雄市政府
新竹縣政府
公告日期:2021/06/02;公告單位:新竹縣政府
適用對象:
八大類族群(見下圖)
計畫作法:
採一次性撥付5月到7月,共3個月補助金4,500元,將在6月3日中午後撥入受補助人郵局帳戶
聯絡窗口:
如有符合以上情形條件者,連絡電話請洽新竹縣政府社會處:
低收及中低收承辦人張小姐、廖小姐(03-5518101#3171、3238)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承辦人鄭小姐(03-5518101#3184)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承辦人徐小姐(03-5518101#3155)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承辦人梁小姐(03-5518101#3263)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承辦人黃小姐(03-5518101#3142)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承辦人尹先生(03-5518101#3259)
資料來源: 聯合報